产业化回收利用电子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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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全球电子电器产品**大生产和消费体,我国报废的“四机一脑”(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和电脑)、手机、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电子产品已超过1100万吨,占世界电子垃圾总量**;其中,社会电子垃圾年产生量100-200万吨,工业电子垃圾年产生量数十万吨。

电子垃圾因其资源属性和环保属性而具有环保、经济的双重价值。电子垃圾中含汞、硒、镍、铅、铬及氢氟化合物等有毒、有害物质,如果直接作为垃圾简单处理,不仅浪费资源,还会危害环境及人体健康。但同时,电子垃圾中也蕴藏着大量的可回收利用的资源,如多种基本金属及金、银、铂、钯、铟等稀有贵金属,具有很高的回收利用价值。

近年来,我国加快了电子垃圾回收利用制度化的步伐,制定并实施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系列政策。但从回收、处置、再利用等各个环节来看,电子垃圾回收利用存在个体回收大军占主导地位、正规回收和处理企业发展深度不够、拆解深加工后劲不足等问题。

要构建起一套符合我国实际、可长期持续发展的电子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加快向“资源—产品—废弃物—综合利用资源”的循环过程转变,需要开辟一条更为清晰的顶层设计之路,推动正规的回收处理龙头企业发挥作用。

一是产业政策要与国际接轨。除了专门针对电子垃圾的回收处置出台较为健全的法律法规,还要在产品设计、废弃物处理流程、拆解产物与零部件的循环利用、科技**等方面配套一系列实施细则,形成政府主导、民众参与、市场运作、基金补贴、监管严密的较为完善的回收利用体系,为行业的规范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建立多渠道回收制。政府应积极引导、创建公平的竞争环境,变个体回收主导为正规生产和回收企业、社会个体经营者和维修者、家电销售商以旧换新等共同回收的多元化局面。

三是发挥龙头企业**产业发展的优势。目前,我国已有一批具备规模化经营能力、技术设备先进、管理规范的正规回收和处理龙头企业,如中再生、格力、TCL等。龙头企业可通过建立电子垃圾回收处理基地,实行市场化运作,吸纳个体回收大军入驻,通过战略合作等方式将其纳入体系,统一在基地内进行集聚、交易和拆解,由龙头企业进行统一规划、统一监管、统一纳税、统一污染防治等,推动回收、处理和利用一体化的产业链形成。

四是加大技术研发水平,推动产业链后端资源的高值利用。目前行业仍以初加工为主,精深加工较少,大部分高品质、高性能的拆解资源仅作为低端和低层次的产品进行再利用。政府应加大扶持力度,支持龙头企业带头开发环境无害化处理及高效利用等关键技术和成套设备,实现拆解和分类过程的自动化和机械化程度,提高拆解产物的附加值,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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